NO Ⅰ
众所周知(也就两三个人),我身子骨很弱,贫血严重,动不动就昏倒(其实也没那么严
重啦,只要不太激动就好),但天生丽质(丢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种),因此得了个“病美人”
的称号(自封的),经常以此为借口不上学,倒也自在。
今天要上高一了,满怀着对学习的热
爱(其实是对帅哥),和死党玲,圆正式步如我们的高中生活。
高中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枯燥,那天闲极无聊,又翘课了。
信步来到学校的天台,发现边
上已经坐了一个人,男的!
短短的头发,无袖的T-shirt,宽松却不肥大,还着有一条深蓝白襟
的运动裤。
那是一个背影,慵懒的,恣意的,潇洒的。
阳光很灿烂却不耀眼,他那短短的,黑
黑的,挺挺的头发折射出点点的光。
就是这样一个背影,和他手上不经意露出来的苹果味醒
目,把我折服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了我18年岁月中最幸福也最痛苦的日子,以至于到现在,
我还在怀疑当初是否太过冲动,轻易地开启一段生命之旅,执意地让两个人的灵魂纠缠。
我缓缓地走过去,用自认为最潇洒的动作翻过去坐在他身边,他的眉头攒蹙了起来,似乎我的
闯入打扰了他的宁静。
望望他的脸,恩,不帅,但异常的让人安心。
“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问,努力地让我那双不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
“不关你事。”
冷淡,生硬,看来他很厌烦。
“当我男朋友吧!”
平静,自然,百折不挠的我让这句话听起来像陈述句。
“为什么?”
可怜的人瞳孔倏的放大,下巴掉了一半。
“因为——我最喜欢喝这个!”
指了指他手上的醒目,“而且,今天天气很好。”
很满意的看
到他的嘴角开始抽搐。
“恩,我想,你应该把嘴巴合上了。”
似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他忙正了正神色。
“怎么样,我的建议?”
“我叫林瑞凌。”
缓缓的,几个字在空气中飘啊飘的。
“呵呵,唐颍!”
那天的阳光真的很灿烂,把我的笑容映得那么甜,以至于他的心被我侵占了一点点,再一
点点,当然,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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