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FC与MB的七天爱情故事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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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从来是不写SM序的,为了这篇,我必须。

先来解释一下:MB,大家都知道,即英语MONEYBOY的缩写,也就是指出卖肉

体的男孩子。

而FC,则是我个人发明的代词,既拼音fan的缩写,指的当然就是反串演员了。

聪明的读者一下就明白了:我的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搞反串演出的男孩与一个出卖

青春的男孩子之间的爱情故事。

对这方面内容比较反感的人大可不必花时间往后面看了。

前几年,我以“飞了,红色”

的名字在阳光社区里注册,并在“原创天地”

里贴了几

篇小说。

其中有篇叫〈爱上一个MB〉,写的是一个搞反串演出的男孩子与一个小他几岁的

MB之间的爱情故事。

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只有短短的7天,然而,搞反串的男孩整整默

默的爱了MB五年。

故事不算最感人,但那种写法却是我最喜欢的。

当时,文章贴出来后,

点击率还是蛮高的(也有文章名字的原因吧?),也有很多回复和留言。

有个朋友看完之后,

居然还亲自跑去故事主人公第一次相遇的场所——阳光浴室!

但愿我的小说不要让朋友们陷

得更深。

那个故事的发生毕竟是偶然的,在那里,不一定能找到小说里那样的感觉和爱情。

也有人建议,把他们相遇的场景换一下。

我说:他们就是在那里遇见的啊。

况且,一

改,后面的许多情节都要改。

整个文章的味道也就变了。

还有,不尊重故事的真正主角。

记得,那篇小说其实是没有真正完成的。

这也是我一直遗憾的事情。

草草收场,对不

起观众,对不起自己。

后来,我把文章的底稿弄丢了。

我给网站的负责人阿阳发电子邮件,希望他帮我找一

找。

可是,一但删掉的文章是不可能找到的。

所以,我很是郁闷了许久。

写小说毕竟是一件

很辛苦的事情。

一拖再拖,直到今天,我终于决定复原那篇小说了。

然而,故事里的那两个男孩,他们究竟去哪里了?还能再看见这篇文章吗?

我还是从以前的视角去写,用那个反串的男孩非非的口吻开始。

因为,这个故事,是非非讲给我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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